构筑防火屏障 守卫绿色林海
清明节,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,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,为防止因人民群众上坟烧纸、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而引发森林火灾,全县提前准备,周密安排,全面落实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,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以强化完善机制为切入点,严格防火责任落实。我县下发了《彰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进一步落实了森林防火党政领导负责制,成立了县、乡、村和有林单位领导小组,层层签订了责任状,进一步压实责任。同时,召开了县、乡、村三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大会,对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和清明节、“五一”假期等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,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,确保防火措施落到实处。
以强化宣传力度为着力点,提高全民防火意识。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,采取报纸、网络、电视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从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上入手,狠抓森林防火宣传工作。截至目前,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、宣传单50000份,悬挂防火旗及条幅3000余条,每天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,并通过电视在重点时段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,真正营造了“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”的浓厚氛围。同时,启动了12119森林火警电话,进一步发动群众举报森林火灾和违法用火行为。
以强化火源管理为出发点,全面消除安全隐患。开展了火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,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增设了防火检查站,设立入山人员登记簿,详细登记入山人员信息,并认真做好儿童和痴、呆、傻等重点人员的监护工作,确保从源头上解决火灾隐患。截至目前,已对24个乡镇和5个国有林场排查出的火险隐患进行了全部落实整改。
以强化监督管理为落脚点,依法依归严肃追责。在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同时,我县组织精兵强将,加强案件查处力度,对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,依法惩处,坚决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。对玩忽职守、靠前指挥不到位、查处火情不及时以及其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依归严肃追责。
以强化协调联动为侧重点,形成齐抓共管局面。县、乡、村全部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,做到信息畅通,确保指挥调度及时有力,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进行不定时电话抽查,确保没有脱岗漏岗现象;各部门也全面落实组织指挥、人员调配、机具检查、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,全县集中对五十余台套扑火机具进行了再次维修保养。
截止目前,我县已连续21年无森林火灾发生,现全县上下严阵以待,朝着创造连续22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佳绩迈进。